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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贸易战中国进口企业需要注意的进口税号和原产地问题
2018年09月25日

作者: 赵德铭、戴明明、金立新

 

2018年6月15日,美国贸易代表(USTR)公布,对从中国进口的1102种商品、约500亿美元商品加征25%的关税。不到24小时,我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对原产于美国659项约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25%的关税。此为中国政府对于原产于美国产品的第一次加征关税。

 

2018年9月18日,美国政府再次宣布实施对从中国进口的约2000亿美元商品加征关税的措施,自2018年9月24日起加征关税税率为10%,2019年1月1日起加征关税税率提高到25%。同日作为回应, 我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5207个税目、约600亿美元商品,加征10%或5%的关税。此为中国政府对于原产于美国产品的第二次加征关税。

 

中国第一次和第二次加征关税清单内的产品,并不相同。 

 

一、第二次加征关税的起始时间

 

第二次加征关税自2018年9月24日12时01分起开始实施。中国进口商应奋力在此时间前完成进口货物的申报。根据海关规定,进口货物应当适用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但是该货物进口申报必须在运输工具进境申报后方可进行;如果进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当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因此,运输工具应该尽力速遣,早点靠泊(进境地点),早日申报进境,货物申报在9月24日12时前完成申报,从而避开加税,方有可能。

 

二、第二次加征关税的商品范围

 

根据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告〔2018〕6号所附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对附件1所列2493个税目商品、附件2所列1078个税目商品加征10%的关税;对附件3所列974个税目商品、附件4所列662个税目商品加征5%的关税。

 

 

中方此次征税范围从食物到生活用品再到生产资料,其中既包括农产品、食品、皮革、木材,以及多项建筑材料、金属原材料、化工产品,同时也包括路由器、交换器等多项机电产品,还有肉类、海鲜、浆果、咖啡和茶等。生活用品包括折叠伞、鞋靴、帽子、厨房用品,生产资料包括玻璃、不锈钢材等。
 

 

三、第二次加征税率

 

加征10%关税,适用于3571个税目的商品,主要包括太阳能电池、砂糖、棉制男式运动服、激光打印机、喷墨打印机、键盘、鼠标器、自动柜员机、锂离子蓄电池、电动剃须刀、微波炉、电烤箱、路由器、铅笔、圆珠笔芯、圆珠笔、牙刷、巨、大、中型计算机、联合收割机、字典、百科全书、牙线、牙膏、漱口剂等。

 

加征5%的关税,适用于1636个税目的商品,主要包括玉米淀粉、婴儿尿布及尿裤、跑步机、太阳镜、番茄汁鸡胸肉、机动车辆用坐具、听诊器、假牙、注射器、车门、座椅安全带、数字式移动通信交换机等。

 

四、对于中国进口企业的影响

 

对于此次中方加征进口关税清单而言,中国进口商需要确定两点:其一,进口产品是否原产于美国;其二,进口产品海关税号是否属于加征关税清单之列。如果其中一个答案确定为“否”,则进口产品不受加征关税影响;如果答案均为“是”,进口产品则受加征关税影响。

 

(一)  进口产品的原产地问题 

 

中方加征关税,仅仅适用于原产于美国的清单内商品。对于可能含有美国成分或者直接从美国进口的商品,中国海关将加强对于进口产品原产地的监管。

 

对于中国进口企业而言,需要注意如下问题:第一,出口商提供的非优惠原产地证明,由于是根据原产地证明机构所在的外国的原产地规则所出具的,尽管在WTO体制下,各国的原产地规则较为接近,但是由于税号改变标准的认定,各国海关可以并不一致,中国海关对于根据外国原产地规则所出具的原产地证书可能不予认可。原产地证明需要根据中国原产地规则出具。在实践中,中国海关对于原产地的预裁定,可以满足中国海关的要求。外国原产地证明,如不被中国海关认可,通关效率将受影响,关税成本将大大提高;第二,对于出口商出具的优惠原产地证明,比如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的出口商原产地证明,中国海关受其约束。但是,如果该原产地证明(比如Form E)上所载的进口商品税号不为中国海关所接受,中国海关可能不认可该原产地证书,而按照大大高出自由贸易协定优惠关税率的一般税率征收关税,因此进口税号是否合法直接牵涉原产地证明的效力。

 

(二)     进口产品的税号问题

 

如果进口产品原产于美国,但是该产品的税号(税目)没有落入加税清单,中国海关也不予加税。考虑到海关可能加强对于从美国进口的货物税号事后监管,企业需要确定进口产品税号合法、准确。例如,企业之前进口申报的税号并不准确,准确的税号税率较高,但是此次不准确的税号落入加税清单,所申报的不准确税号对应的税率更高,如何处理,法律风险很大。税号合规与危机处理,均需要寻求律师以及海关归类专家的专业支持。

 

五、建议

 

对于进口企业而言,建议分两个层次判断两次加税对于企业的影响:

 

第一,确定进口产品的原产地是否属于美国,以及进口申报的税号是否落入加税清单之列;

第二,如果进口产品确定原产于美国,且所申报的税号落入加税清单,则企业需要对于税号进行合规体检,判断所申报的税号是否准确。如果不准确,正确的税号在加征关税清单之外,则企业将不受中国加征关税的影响。 

 

环球律师事务所海关与贸易合规团队以及昊理文海关商品归类服务中心将为企业竭诚解决上述贸易合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