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回顾 | “沪航”贸易高质量发展系列培训——环球李玲深入解读DEPA背景下数据资产入表的法律政策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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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环球律师事务所李玲担任“沪航”贸易高质量发展系列《DEPA与数据资产管理:新规范下数据资产入表法律解读与实践》专题培训主讲人,助力企业更好地理解在数字经济外循环的背景下的数据资产管理和推进数据入表和数据流通的问题。活动由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指导本市国际经贸人才实训平台(法嘉LAW+)举办,听众来自企业的高管、法律与合规负责人等各界共计1300余人,通过线上方式参与了本次培训并进行互动交流。

 

李玲培训内容概览:

 

第一部分:DEPA与数据资产管理新规

 

李玲先介绍了《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的背景及其对数据资产管理的影响。她强调,在数字经济国际协定与国内政策的双重推动下,数据资源入表将成为激发数据价值、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步骤。对此她提出建议,在当前政策和立法体系鼓励数字经济发展和流通的大环境下,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选择适合的数据资源类型进行入表。同时也提到适合在现阶段启动数据资源入表工作的企业类型,主要是持有公共数据或负责公共数据运营的地方国资企业、政府,或者企业自身数字化程度较高、数据治理工作成熟度较好的商业企业。

 

第二部分:数据资源入表整体流程、法律合规问题以及案例解读

 

李玲在这一部分详细梳理了数据资源入表的整体流程,并针对其中的法律合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她通过经典案例的解读,分析了数据资源入表的三个核心问题,即数据资源来源的合法合规性和数据确权问题、数据流通中的法律合规问题和风险、数据资源的可交易性及其可价值性。

 

第三部分:DEPA背景下的数据资产跨境交易法律合规问题探讨

 

李玲就DEPA背景下数据资产跨境交易法律合规问题进行讨论,向听众解读《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背景下数据跨境的合规考量。她提到,在中国加入DEPA后,企业进行数据资源入表,不论其数据产品是通过场内还是场外的跨境交易,该数据产品的权属、法律合规定性和价格保障问题均将受到法律保障,这对全球数字经济和贸易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在全球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情形下,未来很可能会产生跨境数据资产作价入股、数据资产跨境融资等商业实践。

 

培训后主办机构和培训人员均反馈,李玲的分享内容详尽完整,逻辑清晰,深入浅出地阐述了相关要点,同时针对听众的疑问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展现了其扎实的专业素养和严谨的分析能力,赢得了听众的广泛认可和高度赞誉。

 

就本次培训,请在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的公众号“上海公平贸易(点击可跳转)或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指导的上海市国际经贸人才实训平台公众号“法嘉LAWPLUS(点击可跳转)观看精彩内容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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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主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