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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华电动汽车加征临时反补贴关税,环球杭国良接受ALB专访
2024年07月10日

2024年7月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欧盟委员会在对中国电动汽车(BEV)进行为期九个月的反补贴调查后,决定对来自中国的电动汽车进口征收临时反补贴税。这一临时关税已于7月5日生效,最长持续四个月,期间欧盟成员国将投票决定是否将其转为为期五年的正式关税。中国将利用未来四个月的“窗口期”推进磋商,以期达成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方案。此前,环球律师事务所杭国良,就“欧盟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话题,接受了知名法律媒体《亚洲法律杂志》(Asian Legal Business,“ALB”)的采访。

 

杭国良在接受专访时介绍,欧盟的反补贴调查通常针对贷款、原材料、土地、所得税减免、政府拨款展开,会将贷款利率、原材料采购价格、土地价格与替代国基准价(benchmark)进行比较,从而计算补贴幅度。一般来说,反补贴调查最关注原材料价格和贷款利率,它们通常占到补贴幅度的70%以上;但针对电动车,还存在各项政府补贴的问题。

 

据了解,2023年10月4日,欧盟委员会决定依职权主动对中国电动汽车发起反补贴调查。这是自2012年光伏案之后,欧盟再次对中国新能源产业发起反补贴调查,也是首起针对中国电动汽车发起的反补贴调查。杭国良表示,欧盟启动调查以来,中国电动车企业积极应诉,递交了反补贴答卷,最终反补贴税将根据各企业反补贴答卷,实地核查情况确定各企业终裁反补贴税率。

 

针对中国车企在海外投建产能以应对欧盟潜在关税的举措,杭国良指出了中国车企由此可能面临的“反规避调查”风险:“根据欧盟反规避规定,如果零部件价值的60%或以上是从应征税的国家进口的,且组装的附加值不超过25%,则会被认定存在反规避。因此,如果车企只是把零部件运送到欧洲,在当地进行简单组装,增值幅度过低,很可能还会被欧盟认定为规避行为,仍然认定电动汽车原产于中国,照样要征收反补贴税。”

 

杭国良还告诉ALB:“如果中国车企选择到东南亚、拉美等国市场设厂生产,再出口到欧洲,照样可能引发反规避调查。中国的光伏产品曾遭遇过同样的问题,当时欧美对东南亚光伏产品发起反规避调查,如果在第三国的加工增值幅度不足,仍会被认定为原产于中国。”

 

杭国良指出,中国和欧盟最终以“价格承诺协议”的方式完成谈判也是种选项,双方曾就光伏产品达成过价格承诺协议。“如果终裁落地,中国政府也可以选择到WTO争端解决机构提起申诉——中国商务部也曾明确表示保留向WTO提出申诉的权利。”杭国良最后补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