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经办的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810)重大资产出售、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已于2014年7月29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实施完毕后,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司将完成分拆境内机顶盒业务(作价人民币35亿元)在A股证券市场借壳上市。这是中国首例红筹架构境外上市公司分拆境内资产业务在A股证券市场借壳上市的项目。
环球在本次富有挑战性和难度的借壳上市项目中担任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了方案设计、尽职调查以及申报过会等工作,并负责起草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涉及的所有法律文件,以及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出具了申报中国证监会的法律意见书。
环球的项目团队由常驻上海的合伙人张宇律师牵头,团队成员还包括陆曙光、阮文俊和陈一辰。环球常驻北京的两位合伙人刘劲容律师和池涌泉律师对本项目也提供了有力支持。
环球承办的其他中国首例项目和案件:
我们的创新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在中国可谓独树一帜。在过去的三十多年里,我们凭借对法律的深刻理解和运用,创造性地完成了许多堪称“中国第一例”的项目和案件:
- 第一个以项目融资方式从境外筹资的电站——山东日照电厂;
- 第一个核电站的建设和融资项目——大亚湾核电站;
- 第一个中美合资项目——山西平朔煤矿;
- 第一架民用飞机租赁——南方航空公司波音飞机租赁;
- 第一、第二个中国企业发行N股并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1992年华晨中国汽车工业控股有限公司和1994年中国玉柴国际有限公司上市项目;
- 第一个离岸资产证券化项目——中国远洋运输公司(COSCO)1997年海外应收账款的资产证券化项目;
- 第一个在岸资产证券化项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2003年总额为人民币一百三十二亿五千万元的债权资产信托处置项目;
- 第一个境内企业以国内A股公司股份在海外反向收购红筹股上市公司并实现 买壳上市项目——2009年天津港集团以其持有的天津港股份(SH: 600717)的控股权收购天津港发展(HK:3382)的控股权,收购金额约一百零九亿六千一百万港币;
- 中国第一版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及其相关定义文件——2007年至2013年期间作为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品交易主协议及其定义文件的核心起草组成员参与起草和修订工作;
- 中国银行间市场首批发行中期票据项目——2008年为华电集团作为首批中期票据的发行人提供法律服务;
- 中国第一份信用风险缓释合约(中国版本的信用违约互换(CDS))及信用风险缓释凭证——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2009年作为信用保护卖方签署发行信用风险缓释合约与发行信用风险缓释凭证项目;
- 在香港、伦敦及台湾债券市场首批发行境外人民币“点心债券”及“宝岛债券”——2008至2013年期间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首批“点心债券”与“宝岛债券”的发行人提供法律服务;
- 跨国公司首次在中国境内发行“熊猫债”——2014年为戴姆勒股份公司在中国发行“熊猫债”提供法律服务;
- 第一件应用国际商会DOCDEX规则解决信用证纠纷的诉讼案件——北京市商业银行信用证案;
- 第一个中国当事方在美国应诉案件——中国烟花在美国伤人被诉案件;
- 第一个中国企业在瑞典斯德哥尔摩的仲裁案件——代表广东某中外合资公司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案;
- 第一个从扣船到卖船完成全部程序的海事诉讼案件——"拉果"轮案;
- 第一件成功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海事仲裁裁决的案件——"嘉顿门"轮案;以及
- 第一次涉及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CLC)的海上溢油污染诉讼案件——"烟救油二"轮油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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