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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一周要闻 (2017.04.10-2017.04.16)
2017年04月18日

目录

 

 

1.       商务部公布对康明斯中国和康豪公司未依法申报的处罚决定

2.       中国化工收购先正达通过墨西哥、中国反垄断审查

3.       发改委价监局召开《反垄断法》修订课题研究座谈会

4.       发改委价监局召开公平竞争审查部际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讨论《实施细则》等文件

5.       发改委、工商总局加强反垄断执法培训

 

1.       商务部公布对康明斯中国和康豪公司未依法申报的处罚决定

 

4月12日,商务部公布了今年1月9日做出的对康明斯中国和康豪新设合营企业未依法申报的处罚决定。

 

该案系当事方主动补报案件。2015年6月23日,康明斯中国公司和康豪公司主动向商务部提交材料,称其设立合营企业可能涉嫌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商务部于2016年1月20日立案调查。

 

涉案交易的事实情况以及商务部的认定结论可归纳为下表:

 

事实情况

认定结论

2011127日,康明斯中国和康豪签署合资合同,约定以现金出资方式共同设立合营企业康明斯中国,各占50%股比。

符合《反垄断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属于经营者集中。

康明斯中国和康豪2010年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人民币,且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

达到了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属于应当申报的情形。

201226日,合营企业取得湖北省商务厅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12323日,合营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在合营企业成立后,康豪将其此前经营的中低功率段柴油发电机组动力单元的集成和销售业务转让给了合营企业,康豪不再从事该类业务。

合营企业于20122月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同年3月取得营业执照,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在此之前未向我部申报,违反了《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

商务部对康明斯中国和康豪设立合营企业对市场竞争的影响进行了评估。

该项经营者集中不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影响。

 

基于以上事实调查情况和评估结论,考虑到当事双方设立合营企业后主动向我部进行了补报,且能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商务部决定对双方各处以15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商务部网站)

 

2.       中国化工收购先正达通过墨西哥、中国反垄断审查

 

4月10日,继获得美国和欧盟的批准后,中国化工和先正达宣布其交易已获得墨西哥联邦经济竞争委员会(COFECE)的批准。4月12日,中国化工和先正达宣布其获得中国商务部对该交易的批准。

 

中国化工对先正达的收购是目前全球农化领域的三大并购之一,其他两个进行中的交易为陶氏化学与杜邦的合并和德国拜耳对孟山都的收购。同时,该交易也是迄今为止中国企业最大规模的海外并购。目前,该交易仅需等待印度监管机构批准,预计交易将于2017年第二季度完成。

(新浪财经)

 

3.       发改委价监局召开《反垄断法》修订课题研究座谈会

 

近日,国家发改委价监局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研究推进《反垄断法》的修订工作。会议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教授作了《关于修改完善<反垄断法>的建议》的主题报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王晓晔教授介绍了《反垄断法》修订的思路。会议由李青副局长主持,张汉东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发改委网站)

 

4.       发改委价监局召开公平竞争审查部际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讨论《实施细则》等文件

 

4月11日,国家发改委价监局组织召开公平竞争审查部际联席会议部分联络员会议,张汉东局长、李青副局长参加会议。

 

会议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2017-2018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17年工作重点》等文稿进行了讨论,就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了沟通协调。价监局将根据协调意见,抓紧修改完善相关文稿,并做好召开公平竞争审查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

(发改委网站)

 

5.       发改委、工商总局加强反垄断执法培训

 

4月11日,国家发改委价监局在天津举办第一期反垄断业务实操班训班,来自全国20个省市的50多名反垄断执法人员参加。根据培训计划,价监局年内将举办三期反垄断业务实操班,对全国各省市反垄断一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执法办案能力。

 

此前,工商总局在3月下旬举办了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垄断执法骨干培训班。

(发改委、工商总局网站)

 

《反垄断一周要闻》由环球律师事务所反垄断团队编写。环球反垄断团队由十余名合伙人和律师组成,已为医药、汽车、电器、IT软硬件、食品、化工、航运、零售等行业的众多境内外客户提供一站式反垄断专业服务,服务范围包括经营者集中申报、反垄断调查、反垄断诉讼、反垄断风险防范与合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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