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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步申报进口通关便利试点将启动
2019年07月12日

作者:赵德铭 | 戴明明 | 金立新

 

 

摘要

二次申报,顾名思义,进口申报分成两步走:第一步申报入境;第二步申报纳税。两步申报,进口企业得以更早提取货物,但是,并没有改变企业申报的基本义务和内容。在自报自缴的情况下,企业不及时二次申报以及申报不实的法律责任风险依旧具有累计性和爆炸性,因此,企业加强申报的时间管理,以及在税号、估价以及原产地方面做好预先合规,及时排除风险隐患,尤为重要。

据报道,自2019年8月24日起,黄浦海关、深圳海关和青岛海关等三个关区将试点“两步申报”,进一步便利进口通关。2019年6月27日,海关总署、财政部等十部门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的通知》中,将“两步申报”作为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十大措施之一。

 

一、何为两步申报”?

 

所谓“两步申报”,是指进口方由一次性申报,分成两个步骤申报。第一步仅申报进境监管所需要的信息和文件,通常即可提离进口货物;第二步则申报征税、统计所需要的信息和文件,完成纳税以及全部申报义务。

 

1. 第一步申报称为“概要申报”,企业提供提单以及入境监管(例如许可证件)信息。如果货物不需要进一步查验,概要申报之后,货物可以马上放行;涉税的货物提供税款担保后,也可以放行提离。

 

2. 第二步称为“完整申报”,在口岸放行货物后的14天内,企业补充提交满足税收征管、海关统计等海关监管所要需要的其他信息和单证。

 

二、 “两步申报对进口企业的影响

 

概要申报比一次性申报所需的细目减少一半以上,简便易行,通关效率更高,节约通关成本。但是,由于进口货物的税号、原产地等往往影响货物准入条件与安全监管,概要申报仍需申报货物的原产地以及货物的进口税号等。如果企业事先未作好归类和原产地的合规工作,极易引发海关申报不实的法律责任风险。

 

此外,企业如果没有及时二次申报,导致国家税款损失,轻则将被科以行政罚款;如果属于明知需要二次申报,仍没有申报,造成国家税款流失,则可能构成逃税走私。

 

企业对于二次申报,必须进行审慎管理,避免应报不报或者迟报的情况。实践中,已有海关缉私局调查并处罚未在集中申报期限内申报纳税的案例。未能及时二次申报,与未能及时集中报税,法律风险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