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磊 | 崔洋 | 黄子健
2019年,新医改进入第十年。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要文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 “《任务》”或“2019年《任务》”)。相较于往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2019年《任务》清单有文字更精炼、任务更重的特点,更加聚焦医改的重点和难点。《任务》的落实和推进会对医药企业、医疗机构和广大民众产生重大影响。随着“三医联动”综合医改逐步进入深水区,我们希望通过本文对《任务》内容进行梳理,以加深对医改方向的理解和预判。
一、《任务》概览: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任务》指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紧紧围绕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落实预防为主,加强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紧紧围绕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坚定不移推动医改落地见效、惠及人民群众。
《任务》要求制定15个文件,推进落实21项具体工作:
要求研究制定的15个文件,主要涉及健康中国行动、促进社会办医健康规范发展、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进一步规范医用耗材使用、以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医改、医疗机构用药管理、互联网诊疗收费和医保支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加强医生队伍管理、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管理、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改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等方面。
要求推进落实的21项具体重点工作,主要围绕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和加强医院管理等方面。在解决看病难问题(即医疗资源整合与配置)方面,提出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有序发展医联体、促进分级诊疗,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社会办医,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统筹推进县域综合医改,实施健康中国行动,加强癌症等重大疾病防治等重点工作。在解决看病贵问题方面,提出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推进高值医用耗材改革、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实施健康扶贫等重点工作。在加强医院管理方面,提出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等重点工作。
同时,《任务》明确了各项改革任务的负责部门,并对需要制定的政策文件提出时间和进度要求。
二、 “医疗、医保、医药联动” + “健康”
2018年,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央政府层面的医疗、医保、医药即“三医”部门相继改组成立: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卫健委”),国家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国家医保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改组完成后,三医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单独或联合推进多项重要医改政策出台或落地。三医部门也正是本次《任务》部署中最主要的负责和参与部门。
同时,我们也留意到,在《“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等文件的精神指导下,除了医疗、医保、医药这三个领域,围绕着疾病防控、健康管理、公共卫生服务等开展的“健康”工作,在近年的重点工作任务中逐渐占据愈发重要的篇幅。我们统计了医保、医药、医疗和健康四个方面相关条文在《任务》中所占篇幅比例(见图1),以整体感受《任务》的关注点和侧重点。
另外,为便于对比,我们进一步统计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2017年《任务》”)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2018年《任务》”)中医保、医药、医疗和健康所占篇幅比例(见图2),以便整体感受从2017年到2019年,医保、医药、医疗和健康四部分在医改重点工作任务中所占篇幅比例的变化情况。
图1 2019年《任务》中医疗、医保、医药、健康所占篇幅比例
图2 2017-2019年医疗、医保、医药、健康所占篇幅比例
更进一步,我们对《任务》提出的医疗、医保、医药、健康相关内容分别进行了系统的归纳总结(见图3),以帮助读者理解“三医联动”+“健康”在2019年《任务》中的位置和关注点。
图3 2019《任务》中医疗、医保、医药、健康内容归纳总结
以下我们按照健康、医保、医药和医疗的顺序,对《任务》的具体内容进行梳理和分析。
(一)加强疾病预防和健康管理
《任务》第一段即强调:“医改将围绕着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落实预防为主,加强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加强疾病预防和健康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将从源头和前端提高民众身体健康水平。该理念与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的“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一致。
国家卫健委是中国第一个将“健康”加入机构名称的国家机构。此次《任务》中也列明多项由国家卫健委单独负责或者与其他部门共同负责的“健康”项目:
- 在2019年6月底前制定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
- 实施健康中国行动,动员个人、政府和全社会共同普及健康知识,开展健康促进,努力让群众不得病、少得病、延长健康寿命;
- 在2019年6月底前制定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
- 加快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完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功能定位,持续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和血站服务体系机制创新,深化基层运行机制改革,允许有条件的地方既实行财政全额保障政策;
- 加强癌症防治,推进预防筛查和早诊早治,加快境内外抗癌新药注册审批,畅通临床急需抗癌药临时进口渠道;
- 加强疫苗接种管理,严格落实“三查七对”等操作规程;
- 做好地方病、职业病、艾滋病、结核病等防治工作。
另外,《任务》明确要加大对医疗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支持力度,建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评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推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早在2009年7月13日,卫生部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预计到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机制基本完善,其中就包括健全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优化健康服务、强化覆盖全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也是《“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近年来,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逐步提高。
(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基金管理
作为支付端的管理部门,国家医保局自从建立就担负着医保控费、改革医保支付方式的使命。除了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之外,《任务》列明的以下几项重点任务同样值得关注。这些政策也体现了我国医改的侧重点在从供给侧向需求侧转移的趋势。
1. DRGs付费试点
《任务》指出,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继续推进按病种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2019年5月21日,国家医保局联合财政部、国家卫健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中医药局”)发布《关于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确定北京、天津、河北省邯郸市等30个城市作为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iagnosis Related Groups,DRGs)付费国家试点城市,要求各试点城市按照“顶层设计、模拟测试、实际付费”三步走的思路,确保按期完成试点任务。
DRGs起源于美国,目前已被日本、德国、法国等多个国家采用,是一种公认有效的现代医保支付工具:基于住院患者的主要临床诊断、治疗难度及转归、性别、年龄等多方面因素,将符合特定条件的病人归入相关分组,使各组内费用具有同质性而组间差异明显,对不同的组规定不同的支付标准。推行DRGs不仅能有效克服按项目付费下过度医疗引起的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的问题、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而且能提升医院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医疗质量的提升。DRGs能够使不合理用药和辅助用药进一步受限、有效降低药占比,使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低价仿制药获得更多机会。
2. 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医保目录动态调整
2018年《任务》中指出“调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指导性文件,推动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相应地,国务院办公厅于2018年09月13日发布《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意见》”),随后最新版基本药物目录印发,基本药物数量增加到685种。《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意见》提出基本药物“突出基本、防治必需、保障供应、优先使用、保证质量、降低负担”的功能定位,要求从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支付、监测等环节完善政策,注重与三医联动改革做好衔接。《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意见》要求提高基本药物使用量,要求以省为单位明确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今年年初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制定本机构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科学设置临床科室基本药物使用指标,逐年提高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例及处方比例。
《任务》吸收了上述规定的核心内容,关注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的落实,要求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等负责“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省为单位明确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建立优先使用激励和约束机制”。
另外,《任务》指出,完善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将基本药物目录内符合条件的治疗性药品按程序优先纳入医保目录范围。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2019年6月10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指出,2019年医保目录的调整将把更多临床价值高、药物经济性好的药品纳入目录。
3. 医保基金监督管理
医保基金使用监管在今年首次明确作为一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提出。《任务》明确,要制定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条例,要求在2019年12月底前报送国务院。我们理解,这主要是就医保基金面临的紧迫支出压力和屡禁不止的医保骗保行为而采取的针对性安排。
该条例的征求意见稿已于今年4月11日由国家医保局发布。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是征求意见稿的两大关注点。征求意见稿构建了医保执法监管体系,明确规定了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经办机构的权力与职责,以及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医师药师、参保人员的权利与义务。征求意见稿设定了多样的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包括信用管理、信息报告、飞行检查、智能监控、举报奖励等创新监管方式。值得留意的是,征求意见稿首次对参保人员的个人义务和法律责任进行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如有出租(借)本人医疗保障有效凭证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骗取医保基金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意在针对性地打击医保骗保行为。一经出台,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条例将成为我国首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方面的专门行政法规。
(三)药品、药械供应保障
1. 及时全面推开药品集中采购
《任务》明确,2019年9月底前要完成制定以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医改的政策文件。要扎实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开展试点评估,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及时全面推开。严控药品质量、确保稳定供应、保证优先使用、及时结算药款仍然是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政策推行中的重点。
我们理解,结合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已然明确的“在总结评估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扩大集中采购的覆盖范围”的思路,推广药品集中采购势在必行。同时,考虑到“制定以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医改政策文件”的工作是由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负责,这意味着药品集中采购将成为我国进一步深化医改的重要抓手,重要性不言而喻。企业应当结合自身情况,对政策可能带来的短期和长期的影响作出预判,并做好充分的应对准备。
(注:关于2018年下半年开始推行的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政策,《环球生命科学及医疗法律专递》曾专门撰文评述,详细内容请见2019年第四期。)
2. 发布鼓励仿制药目录
《任务》明确,2019年6月底前要完成发布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这一项任务并非首次提出:2018年12月国家卫健委等十二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落实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仿制药方案》”)就已经提出,要在2019年6月底前,发布第一批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引导企业研发、注册和生产;并自2020年起,每年年底前发布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仿制药方案》旨在落实2018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仿制药意见》”),《仿制药意见》从促进仿制药研发、提升仿制药质量疗效、完善支持政策的角度提出十五项具体指导意见。
由此可见,尽管2018年《任务》并未将仿制药供应保障明确列入,但出于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更好地满足临床用药及公共卫生需求等目的,包括鼓励高质量仿制药发展在内的仿制药供应保障措施已经且将继续成为深化医改工作重点,2019年《任务》已经体现出这一点。
(注: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方面,《环球生命科学及医疗法律专递》曾专门撰文评述,详细内容请见2018年第八期。)
3. 加强高值医用耗材管理
《任务》要求,逐步统一全国医保高值医用耗材分类与编码,以实现高值医用耗材规范、可追溯。对单价和资源消耗占比相对较高的高值医用耗材开展重点治理。改革完善医用耗材采购政策。在2019年8月底前制定进一步规范医用耗材使用的政策文件。
高值医用耗材是指直接作用于人体、对安全性有严格要求、临床使用量大、价格相对较高的医用耗材。对于高值医用耗材,目前国家层面主要有集中采购,一些地方有阳光采购、区域性联合带量议价和“两票制”的实践。我们理解,《任务》与5月2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对高值医用耗材提出的要求相呼应。会议要求,理顺高值医用耗材价格体系,完善全流程监督管理,净化市场环境和医疗服务执业环境,推动形成高值医用耗材质量可靠、流通快捷、价格合理、使用规范的治理格局,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治理高值医用耗材的改革方案》,目前全文尚未公开发布。据悉6月4日国家医保局召开了医用高值耗材临床专家会议。结合《任务》的要求,我们推测国家很可能会先从“血管介入、骨科植入”等在医用高值耗材领域占比较大的高值医用耗材进行治理,参考药价治理方式,推行集中带量采购。
4. 完善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机制
《任务》要求,对临床必需、易短缺、替代性差等药品,采取强化储备、统一采购、定点生产等方式保障供应;总结评估地方体现药事服务价值的探索和做法。
自从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将普遍建立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作为2020年要达到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目标之一后,保障药品供应、应对药品短缺问题,在历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中均有所体现——最初几年的工作重点在于对短缺药物信息的监测、汇总,逐步发展到建立包括短缺药品储备、供应保障和预警机制,近几年的侧重点则在于不断完善相关制度。
2017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2020年要实现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和短缺监测预警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建立成熟稳定的短缺药品实时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体系,构建短缺药品信息收集、汇总分析、部门协调、分级应对、行业引导“五位一体”工作格局,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四)整合医疗卫生资源
我们看到,《任务》中多个政策旨在解决我国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的问题,形成了一个较完善的政策体系,包括发展医联体促进分级诊疗、支持社会办医、医学中心建设、提升基层县级医院发展及通过“互联网+医疗健康”优化整合医疗资源配置。
1. 支持社会办医
在支持社会办医方面,《任务》明确,要在2019年6月底前制定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政策文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办诊所;持续深化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服务,清理歧视性政策,对社会办医疗机构一视同仁对待并给予扶持。
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也是2013年《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的到2020年要实现的发展目标之一。在推进社会办医的过程中,逐步优化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的流程、门槛,创新监管、高效服务、营造便利环境成为趋势。无论是去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健康委、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医药局关于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的通知》提出的简化医疗机构设立审批流程,或是今年4月底《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意见的通知》将诊所设置审批改为备案制管理、简化准入程序,都是出于相似的“放管服”思路。
2. 建设医学中心
《任务》明确要稳步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这也是在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衡、优质医疗资源短缺的大背景下,整合医疗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减少患者跨区就医流动的重要环节。
2019年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实施方案》并明确,到2020年,要根据需要,设置相应专科的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成以国家医学中心为引领,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为骨干的国家、省、地市、县四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3. 增加基层医疗可及性
(1) 发展医联体促进分级诊疗
《任务》明确,将在年内制定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要重点在100个城市建设城市医疗集团,在500个县建设县域医疗共同体。后者也是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国医疗管理工作会议上明确的目标。
分级诊疗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之一。为实现分级诊疗,需要综合提升基层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而发展医联体的主要目的之一,即在于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自2016年起,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均明确包含医联体建设的相关内容。更进一步,2017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到2020年,要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的目标。2019年5月,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发布《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关于开展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到2020年底,在500个县初步建成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新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形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的共同体;并决定开展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工作,明确到2020年,100个试点城市形成医联体网格化布局,取得明显成效。可以预见,经过2019年全国范围内试点、配套的管理办法出台,医联体建设将于2020年更全面、深入地铺开。
(2) 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
《任务》明确,要以学科建设为重点,提升500家县医院和500家县中医院综合能力;明确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的职责和功能定位,促进分级诊疗。
县级公立医院(包括中医医院)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和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纽带,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缓解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关键环节。
2015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要综合提高县级公立医院(包括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包括中医医院)综合改革。在此基础上,2018年10月,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2018-2020年)》,确定了到2020年,500家县医院(包括部分贫困县县医院)和县中医医院分别达到“##医院”和“##中医医院”服务能力要求的目标。由此可以预见,县级医院综合能力的提升也将是至少未来1-2年的工作重点之一。
4. “互联网+医疗健康” 、“互联网+护理”
《任务》明确,要组织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省级示范区建设,继续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国家平台和省统筹区域平台建设;及时总结评估“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尽快形成规范健全的制度;至少50%的二级以上医院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结果查询、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
2018年《任务》就已提出要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推进智慧医院和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动医疗机构之间实现诊疗信息共享;引导“互联网+”护理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探索发展。2018年4月,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措施,缓解看病就医难题、提升人民健康水平。随即,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在建立服务体系方面,从“互联网+”医疗服务、“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互联网+”药品服务、“互联网+”结算服务、“互联网+”教育科普和“互联网+”人工智能七个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后续仍有其他进一步的规定陆续出台。
《任务》进一步明确要在2019年9月底前完成制定互联网诊疗收费和医保支付的政策文件。互联网诊疗收费和医保支付政策缺失始终是“互联网+医疗健康”行业发展的障碍之一,2018年4月《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明确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建立费用分担机制,健全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由此可以预见,年内将有更加明确的互联网诊疗医保支付政策出台。
(注:关于“互联网+医疗”和“互联网+护理”,《环球生命科学及医疗法律专递》曾专门撰文评述,详细内容请见2018年第七期和2019年第三期。)
(五)加强医院管理,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1. 公立医院绩效考核
《任务》首次对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建立全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信息系统,按照属地原则,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推动开展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工作;2019年11月底前制定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将绩效考核在全国各级医院铺开是大势所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在今年年初印发的《关于加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2019年开始在全国启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包括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4个方面共55个具体指标(其中包括合理用药、对基本药物和集采药物的使用、收支结构、费用控制等多个方面),考核结果与医院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政策联动挂钩。为有效开展2019年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国家卫健委在 5月31日发布《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19版)》,绩效计算方式更加细化,为医院提供更清晰的指引。
2. 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加强用药管理
相较于2017年《任务》和2018年《任务》,2019年《任务》第一次对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提出具体要求:“督促指导各地建立有利于理顺比价关系、优化收入结构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继全面实施药品零加成后,《任务》要求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完善对公立医疗机构的补偿政策,妥善解决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的补偿问题。
相较于2017年《任务》和2018年《任务》,2019年《任务》第一次明确要求国家卫健委制定医疗机构用药管理办法,在2019年9月底前完成。《任务》同时要求,加强医疗机构用药管理,按照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要求,规范药品使用。2018年底国家卫健委等12部委制定的《关于加快落实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工作方案》也明确要求加大对临床用药监管力度,计划在2019年6月底前制定《医疗机构药物合理使用考核管理办法》。
3. 推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2018年《任务》提出,要及时总结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经验,推动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此次《任务》相关要求有所升级,要求深入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首次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制定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文件,2019年12月底前完成。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推动使人员经费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达到合理水平。
随着深化医改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推进,公立医院工资制度不能完全适应改革发展形势的要求。医疗行业人才培养周期长、职业风险高、技术难度大、责任担当重,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体现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是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对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十三五”规划首次提出“两个允许”,即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自2017年启动试点,2018年开始要求原非试点城市至少选择1家公立医院开展薪酬制度改革试点。随着今年指导性文件的出台,我们预计我国将全面展开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4. 加强医生队伍管理
2019年4月21日,国家卫健委主任马晓伟做了国务院关于医师队伍管理情况和执业医师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指出目前存在医师总量不足、培养不高、服务质量不高、权利保障和义务履行不到位等问题,明确提出将聚焦医学教育、医师准入、医师培养、执业管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医患权益保障等核心问题,修订《执业医师法》。本次《任务》提出制定加强医生队伍管理办法,预计将会对上述几个方面做出回应。
5. 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
根据《任务》,将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继续开展示范和效果评价工作。在部分医院推进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
为实现医院管理的现代化、精细化和科学化,2017年07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2018年12月20日,国家卫健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试点通知》”),遴选了北京医院等148家医院作为试点医院。根据《试点通知》,各地应支持试点医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重点的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试点医院公开平等的谈判协商机制及支持试点医院开展薪酬制度改革。
(六)其他
《任务》还提出:支持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加强中药材质量管理。深入实施健康扶贫,相关资金和政策进一步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加强贫困地区县医院能力建设和城乡医院对口帮扶,着力解决一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缺乏合格医生的问题。
以上是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的解读。如果您有任何相关问题,请联系我们。2019年是一个医改重要政策频繁发布和落地的一年,我们会一如既往持续关注相关政策的制定进展和实施情况。如果您希望查看环球生命科学及医疗团队更多专业解读,欢迎订阅《环球生命科学及医疗法律专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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