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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荣誉 | 环球合伙人王悦律师荣膺ALB 2019年“客户首选20强律师”
2019年08月20日

2019年8月20日,《亚洲法律杂志》(Asian Legal Business)公布了其本年度“客户首选20强律师 (Client Choice Top 20 Lawyers in China)”榜单。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悦律师凭借卓越的执业能力和客户的高度认可,跻身本次榜单。

 

本次评选由ALB通过网络调查,收集了1500余份公司法务人员、管理人员或第三方商务顾问的反馈,最终遴选出中国大陆范围内各个法律执业领域中最受客户欢迎、得到最多客户认可的20位顶级律师,他们凭借卓越的执业能力和客户的高度认可,从众多候选人中跻身本次榜单。

 

在此我们诚挚祝贺王悦律师获此殊荣,环球律师事务所也将继续秉承“客户至上、服务品质至上”的原则,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专业性是一切根基

 

王悦律师的主要业务包括酒店管理和房地产领域的非诉交易业务,以及争议解决业务,特别是金融资管类案件。王律师认为,要成为客户眼中的理想律师,首先要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工作高效、反馈及时。其次,要对所涉行业有较深的商业理解和商业敏感度,特别容易被忽略的是在争议解决领域,对于案件商业背景的深入了解,将有助于律师们从更有利的角度提出主张,并协助法官及仲裁员探究交易背后的本质(这一点在复杂的金融衍生品领域争议尤为明显),最终以利于客户利益的保护。

 

除此之外,王律师会把客户当做朋友来对待,虽然与客户交流的电邮和文件的面孔是“死板”的,但和客户通话或见面的面孔确是“鲜活”的,用更容易让客户理解的语言和方式与客户沟通,把律师们替客户考虑的所思所想用平实的话说给客户,帮助客户真正理解律师们提供服务带给客户的法律意义,也能让客户更好的理解律师们为其带来的商业价值。另外,对于“口头咨询”,王律师并不排斥,在他看来,如果能通过口头咨询帮客户解决问题,代表了律师们提供的服务本身对客户即有“一语千金”的价值。如果通过口头方式解决不了,则有可能进一步发掘出新业务机会。

 

迎“难”而上

 

在非诉业务和诉讼业务中,王律师遇到的挑战有所不同。

 

在酒店房地产交易领域,由于有一定业绩积累,客户初始期待都很高,而王律师的挑战就是要告诉客户,自己不是“神通广大”的律师。王律师一直认为,律师的行业经验最主要应是帮助业主获取足够的“透明度”,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吃亏。但希望通过律师拿到远超项目自身价值的合作条件恐怕就不太现实了,毕竟不管律师怎样出“奇招”,商业项目的自身价值是不会改变的。王律师在与客户接触之初,都会将“能做到的”“做不到的”如实告知客户,告知客户自己不是“啥都能行”。

 

在争议解决领域,王律师近些年从事了不少金融资管类争议,比如股票质押回购、嵌套结构下差额补足、私募债违约还有传统的银行信贷违约类业务等,在此类案件中他多代表债权人一方。金融资管类争议往往债权人众多,债务人一旦“暴雷”,各债权人将立即蜂拥而至。债权人的主要诉求是尽快实现债权,实质是与其他债权人“赛跑”,具体体现就是希望律师能做到“快立案”、“快保全”、“快判决”、“快执行”四快。因此,律师与不同法官的配合成为最大的挑战点。王律师会直接与法官取得沟通,尽力理解法官审判案件的思路,从文件的准备到证据的搜集均以最有利于法官推进案件出发,通过律师的努力,实现审判速度的“快”。

 

总之,非诉领域的主要挑战是需要帮助客户理解律师真正的价值;而诉讼领域则是要“读懂法官”,实现与法官间的高效协同工作。

 

矛盾中突围

 

客户首选律师的品质中,有一些是彼此“冲突”的,比如:回应客户需求时要又“快”又“好”,一个很类似的情况是,客户追求“高性价比”(又棒又便宜)的律师。一方面,作为律师考虑的是一分价钱一分货,高水平的律师自然价格更高;但另一方面,王律师其实很理解客户,特别针对一些尚处于发展期的企业,他们既有法务需求,但确实又难以给出特别高的律师费。

 

王律师的原则是要做客户的“增量”,真正让客户感受物有所值。在接受委托前,王律师会先对项目完成可能取得的结果进行内部评估,对于那些评估后他认为在提供完成法律服务后,确实能给客户带来明显收益的项目(最直观的评价标准就是,服务完成后,客户是否愿意请他再做项目),他会进一步报价并与客户讨论代理方案。如评估不会给客户带来明显收益,他通常不会降低报价,而是会坦诚给客户建议,告知客户在这个项目中请自己工作的帮助并不大。王律师始终相信,律师业务做的是“增量”而非“存量”,只有客户真正受益了,律师们收的律师费才有价值。 

 

律师眼中的好律师

 

“专业性强”、“高效执行力”、“严谨细致”及“沟通能力强”等,是一名有十几年经验的律师应具备的基本素养。“提出创造性解决方案”、“对市场有深入见解”及“在酒店及房地产业举足轻重”等,是交易律师能够给客户提供附加价值的重要体现。

 

“有很强的同理心”,这是王律师最看重的一点。之所以看重这一点,是因为作为律师,他觉得律师首先是一个“常人”,在工作中保持“常人”心态,利于工作良好完成。客户向律师求助,都是遇到了困难。王律师会尽力理解、体会客户的困难,以一颗同理心换位客户的感受,发掘客户的问题,并以专业精神思考怎么能够解决客户的问题。同理心有时还会在诉讼/仲裁庭审时发挥重要作用。比如在一桩公证文书强制执行案件中,王律师是申请执行人律师,法庭谈话中被执行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人出庭,作为一名全国知名的风云女企业家,她当庭泣不成声,诉说她企业遇到的困难,表示并非恶意欠债,而是确实难渡时艰,王律师方客户申请执行将摧毁企业重生的机会,以此期望获取法官暂缓执行。王律师方客户虽是债权人,但法官也是常人,王律师不想客户被法官视为高利贷吸血鬼,因此他并未挥舞能将对方立即击垮的法律大棒,而是当即表示,在己方客户合法权益得以维护的前提下,愿意限制采取执行的手段,将案件对对方的影响降至最低,尽力协助对方共渡难关。在王律师办理的诉讼/仲裁案件中,他的目标是不但帮助客户成为法律上的正义方,也尽力帮助客户成为情理上的正义方,他期望的是帮助客户获得法官和仲裁员从法律到情理上全方位的认可。

 

王律师最看重的就是有很强的同理心,在非诉案件中用同理心理解客户需求,在诉讼/仲裁案件中用同理心帮助客户获得法官和仲裁员的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