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三工作组在维也纳举行第三十四届会议,正式启动对“投资者与国家间争议解决制度改革”这一议题的讨论。49个贸法会成员国、30个观察员国和数十个政府间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派出代表团参会。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任清律师应邀作为北京仲裁委员会代表团成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投资者与国家间争议解决(ISDS)主要是指国际投资仲裁,其允许外国投资者基于投资条约、投资合同或东道国的法律,直接对投资所在的东道国政府提出仲裁请求。截至目前,世界范围内已知的投资仲裁案件超过800件,中国投资者起诉和中国政府被诉的案件也逐渐增加。近年来,国际社会对现行ISDS制度提出了诸多关切或质疑,并提出了不少改革方案。在此背景下,联合国贸法会授权第三工作组就ISDS改革开展工作。本次会议是第三工作组针对此议题首次举行会议,受到广泛关注。
第三工作组计划分三阶段开展工作:一,确定各国对ISDS制度有哪些关切;二,根据所确定的关切,审议是否需要进行改革;三,如认为需要改革,制定改革方案。本次会议主要开展了第一阶段的工作,重点讨论了投资仲裁程序的时间和费用以及仲裁裁决的一致性两个问题。
北仲代表团在会上就这两个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并在会议间隙积极与各国、各国际组织和各仲裁机构代表进行交流。
任清律师是中国最早从事国际投资仲裁业务的律师之一,亦是北仲、上海国仲和重庆仲裁委仲裁员,从事商事仲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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