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律师事务所担任国际承销商的中国法律顾问,助力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Yango Group Co., Ltd., 简称“阳光城”)在新加坡债券市场成功发行3亿元美元债券。
阳光城于2002年在深交所上市(股票代码:000671.SZ),是中国最具实力的综合地产开发商之一,其股东阳光龙净集团有限公司在2019年的《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中,以333.948亿美元营业收入排名368位。
本期债券由阳光城境外特殊目的子公司Yango Justice International Ltd. 作为发行人,阳光城作为担保人为本期债券发行提供担保,发行规模3亿美元,期限为3.75年,债券票面利率为8.25%,收益率8.625%,高级无抵押美元债券,由野村证券、国泰君安、海通证券、瑞银集团、摩根士丹利、汇丰银行、钟港资本、招银国际、东方证券(香港)担任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认购订单超39亿美元,来自亚洲、欧洲、中东、非洲等地的214个投资者。该票据于2020年2月25日交割,并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
本期境外债券发行项目是环球律师事务所与阳光城及国际顶级承销商的又一次成功合作,进一步体现了环球在银行金融与债券资本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能力和高端客户的认可度。环球历来秉承“客户至上、服务品质至上”的原则,凭借深厚的法学底蕴、丰富的实践经验、敏捷的商业思维、国际化的视野和高效的团队协作能力,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环球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期债券发行的国际承销商中国法律顾问,为本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包括中国法律尽职调查,审阅并修改相关债券发行及交易文件等。环球的项目团队由北京办公室合伙人王明朗律师牵头,团队成员还包括周冠宇律师、高晗律师和孙灵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