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外部咨询专家聘任仪式于2014年12月12日在深交所新址9楼会议室举行,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秦伟律师和李文律师同时受聘成为深交所首批资产证券化外部咨询专家之一,任期两年。
2014年11月19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新修订的《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49号)及配套规定《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息披露指引》、《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之后,深圳证券交易所于11月25日公布了其《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2014年修订)》。根据新修订的规定,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改为备案制。而此次深交所聘请的资产证券化外部咨询专家是资产证券化新规出台后,深交所聘请的首批外部专家。
环球律师事务所资产证券化与结构性融资业务简介:
作为国内最早办理包括离岸和在岸资产证券化在内的结构融资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我们在国内律师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
(1)我们于1997年为中国第一个离岸资产证券化项目提供了法律服务——中国远洋运输公司(COSCO)1997年海外应收账款的资产证券化项目;
(2)我们于2003年为中国第一个在岸资产证券化项目提供了法律服务——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2003年总额为人民币一百三十二亿五千万元的债权资产信托处置项目;
(3)我们连续多年被国际知名法律评级机构Chambersand Partners(钱伯斯)评选为“资本市场-资产证券化与金融衍生品”领域中国领先的律师事务所;
我们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 对交易涉及的产业政策、信托合同、担保、税务等具体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 设计结构性融资方案
- 参与谈判并起草、审查和修改融资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种法律文件
- 对结构融资所涉及的基础资产进行审慎调查并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 协助客户办理各类政府审批、许可和登记等手续
- 出具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