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竞争行为均发生在一定的市场范围内,界定相关市场就是明确经营者竞争的市场范围。正如《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指南》(国反垄发[2009]3号)(以下简称“《指南》”)所述,相关市场的界定通常是对竞争行为进行分析的起点,是反垄断执法工作的重要步骤。科学合理地界定相关市场,对识别竞争者和潜在竞争者、判定经营者市场份额和市场集中度、认定经营者的市场地位、分析经营者的行为对市场竞争的影响、判断经营者行为是否违法以及在违法情况下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关键问题,具有重要的作用。
具体而言,在各类反垄断案件中,均可能涉及相关市场的界定问题,例如:(1)在垄断协议案件中,只有确定了相关市场,才能识别经营者在同一相关市场内是否具有竞争关系,进而判断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是否达成垄断协议;(2)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中,只有确定了相关市场,才能认定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进而判断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3)在经营者集中案件中,只有确定了相关市场,才能判断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该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和市场集中度,进而判断该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集中是否具有排除或限制竞争效果。
本文将简要介绍相关市场界定的一般方法:需求替代分析、供给替代分析。
一、什么是相关市场
根据《反垄断法》(2022修正)第15条,相关市场是指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特定商品或者服务(以下统称“商品”)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
《指南》第3条除对相关市场进行解释外,还进一步对相关商品市场和相关地域市场进行说明:
(1)相关商品市场是根据商品的特性、用途及价格等因素,由需求者认为具有较为紧密替代关系的一组或一类商品所构成的市场;
(2)相关地域市场,是指需求者获取具有较为紧密替代关系的商品的地理区域。
二、相关市场界定的一般方法
根据《指南》第3条,在反垄断执法实践中,通常需要界定相关商品市场和相关地域市场。
《指南》第二章、第三章进一步说明了界定相关商品市场和相关地域市场的一般方法:(1)首先,可以基于商品的特征、用途、价格等因素进行需求替代分析;(2)其次,当供给替代对经营者行为产生的竞争约束类似于需求替代时,也应基于其他经营者转产的额外费用、风险、时间等因素考虑进行供给替代分析;(3)最后,在经营者竞争的市场范围不够清晰或不易确定时,可以按照“假定垄断者测试”的分析思路来界定相关市场,出于篇幅考虑,我们将在另一篇文章中重点介绍“假定垄断者测试”的相关内容。
上述界定相关商品市场和相关地域市场的一般方法可总结为下图:
三、相关商品市场界定的一般方法
根据《指南》第8条【界定相关商品市场考虑的主要因素】:
从需求替代角度界定相关商品市场,可以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方面:
(一)需求者因商品价格或其他竞争因素变化,转向或考虑转向购买其他商品的证据。
(二)商品的外形、特性、质量和技术特点等总体特征和用途。商品可能在特征上表现出某些差异,但需求者仍可以基于商品相同或相似的用途将其视为紧密替代品。
(三)商品之间的价格差异。通常情况下,替代性较强的商品价格比较接近,而且在价格变化时表现出同向变化趋势。在分析价格时,应排除与竞争无关的因素引起价格变化的情况。
(四)商品的销售渠道。销售渠道不同的商品面对的需求者可能不同,相互之间难以构成竞争关系,则成为相关商品的可能性较小。
(五)其他重要因素。如,需求者偏好或需求者对商品的依赖程度;可能阻碍大量需求者转向某些紧密替代商品的障碍、风险和成本;是否存在区别定价等。
从供给角度界定相关商品市场,一般考虑的因素包括:其他经营者对商品价格等竞争因素的变化做出反应的证据;其他经营者的生产流程和工艺,转产的难易程度,转产需要的时间,转产的额外费用和风险,转产后所提供商品的市场竞争力,营销渠道等。
(一)需求替代分析
1. 需求者因商品价格或其他竞争因素变化,转向或考虑转向购买其他商品的证据
《指南》第8条将“需求者因商品价格或其他竞争因素变化,转向或考虑转向购买其他商品的证据”作为界定相关商品市场的考虑因素之一。
经检索反垄断局公布的相关案例,直接通过该因素来界定相关商品市场的案例较为少见,通常情况下是将该因素与下文所述的商品特征、用途、价格差异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再界定相关商品市场的范围。
我们理解,如果有与该因素相关的证据,则可以最直接、最具决定性地确定相关商品市场的范围。但实践中,经营者要收集到这方面的充分证据比较困难,很多经营者是通过搜集下文所述的其他因素来界定相关商品市场的范围。
2. 商品的外形、特性、质量和技术特点等总体特征和用途
《指南》第8条将“商品的外形、特性、质量和技术特点等总体特征和用途”作为界定相关商品市场的考虑因素之一,并进一步阐明:如果商品的用途相同或相似,即使在特征上存在某些差异,仍属于同一相关商品市场。
反垄断执法实践中,有较多案件从商品的总体特征和用途的角度界定相关商品市场,例如:
3. 商品之间的价格差异
根据《指南》第8条,“商品之间的价格差异”是界定相关商品市场的考虑因素之一,替代性较强的商品价格比较接近并且在价格变化时表现出同向变化趋势;此外,在分析价格时,还应排除与竞争无关的因素引起价格变化的情况。
反垄断执法实践中,有较多案件从商品之间价格差异的角度界定相关商品市场,也有案件说明了应该“排除与竞争无关的因素引起价格变化的情况”,例如:
4. 商品的销售渠道
根据《指南》第8条,由于销售渠道不同的商品面对的需求者可能不同,相互之间难以构成竞争关系,因此,商品的销售渠道可以作为界定相关商品市场的考虑因素之一。
反垄断执法实践中,也存在部分案件从商品的销售渠道的角度界定相关商品市场,例如:
5. 其他重要因素
根据《指南》第8条,“需求者偏好或需求者对商品的依赖程度”、“可能阻碍大量需求者转向某些紧密替代商品的障碍、风险和成本”、“是否存在区别定价”等重要因素也是在界定相关市场时应该考虑的。
反垄断执法实践中,也存在部分案件从上述角度界定相关商品市场,例如:
(二)供给替代分析
1. 其他经营者对商品价格等竞争因素的变化做出反应的证据
《指南》第8条将“其他经营者对商品价格等竞争因素的变化做出反应的证据”作为界定相关商品市场的考虑因素之一。
经检索反垄断局公布的相关案例,直接通过该因素来界定相关商品市场的案例较为少见,通常情况下是将该因素与下文所述的其他经营者的生产流程和工艺,转产的难易程度,转产需要的时间,转产的额外费用和风险等因素综合考虑,再界定相关商品市场的范围。
我们理解,如果有与该因素相关的证据,则可以最直接、最具决定性地确定相关商品市场的范围。但实践中,经营者要收集到这方面的充分证据比较困难,很多经营者是通过搜集下文所述的其他因素来界定相关商品市场的范围。
2. 其他经营者的生产流程和工艺,转产的难易程度,转产需要的时间,转产的额外费用和风险,转产后所提供商品的市场竞争力,营销渠道等
根据《指南》第8条,在界定相关商品市场时,需要考虑其他经营者的生产流程和工艺,转产的难易程度,转产需要的时间,转产的额外费用和风险,转产后所提供商品的市场竞争力,营销渠道等因素。
反垄断执法实践中,也存在多个案件从上述角度界定相关商品市场,例如:
四、相关地域市场界定的一般方法
根据《指南》第9条【界定相关地域市场考虑的主要因素】:
从需求替代角度界定相关地域市场,可以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方面:
(一)需求者因商品价格或其他竞争因素变化,转向或考虑转向其他地域购买商品的证据。
(二)商品的运输成本和运输特征。相对于商品价格来说,运输成本越高,相关地域市场的范围越小,如水泥等商品;商品的运输特征也决定了商品的销售地域,如需要管道运输的工业气体等商品。
(三)多数需求者选择商品的实际区域和主要经营者商品的销售分布。
(四)地域间的贸易壁垒,包括关税、地方性法规、环保因素、技术因素等。如关税相对商品的价格来说比较高时,则相关地域市场很可能是一个区域性市场。
(五)其他重要因素。如,特定区域需求者偏好;商品运进和运出该地域的数量。
从供给角度界定相关地域市场时,一般考虑的因素包括:其他地域的经营者对商品价格等竞争因素的变化做出反应的证据;其他地域的经营者供应或销售相关商品的即时性和可行性,如将订单转向其他地域经营者的转换成本等。
根据实践经验,对于有形的商品而言,反垄断局在几乎所有案件中均要求经营者提供关税、运输成本占比、进口比例等三项数据。其他因素则因案而异。
(一)需求替代分析
1. 需求者因商品价格或其他竞争因素变化,转向或考虑转向其他地域购买商品的证据
《指南》第9条将“需求者因商品价格或其他竞争因素变化,转向或考虑转向其他地域购买商品的证据”作为界定相关地域市场的考虑因素之一,反垄断执法实践中也存在多个案件从此角度进行分析,例如:
2. 商品的运输成本和运输特征
根据《指南》第9条,界定相关地域市场时,需要考虑商品的运输成本和运输特征;运输成本越高,相关地域市场的范围越小,如水泥等商品;此外,对于需要管道运输的工业气体等具有特殊运输特征的商品,该等运输特征也会影响相关地域市场的界定。
反垄断执法实践中,也存在多个案件从商品的运输成本和运输特征的角度界定相关地域市场,例如:
3. 多数需求者选择商品的实际区域和主要经营者商品的销售分布
《指南》第9条将“多数需求者选择商品的实际区域和主要经营者商品的销售分布”作为界定相关地域市场时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反垄断执法实践中,也存在从该角度界定相关地域市场的案件,例如:
4. 地域间的贸易壁垒,包括关税、地方性法规、环保因素、技术因素等
根据《指南》第8条,界定相关地域市场时,需要考虑地域间的贸易壁垒,包括关税、地方性法规、环保因素、技术因素等。例如,如关税相对商品的价格来说比较高时,则相关地域市场很可能是一个区域性市场。
反垄断执法实践中,多个案件在界定相关地域市场时均考虑到上述因素,例如:
5. 其他重要因素,如特定区域需求者偏好、商品运进和运出该地域的数量
根据《指南》第8条,特定区域需求者偏好、商品运进和运出该地域的数量等其他重要因素也是在界定相关地域市场时需要考虑的。
反垄断执法实践中,部分案件在界定相关地域市场时考虑到上述因素,例如:
(二)供给替代分析
1. 其他地域的经营者对商品价格等竞争因素的变化做出反应的证据
《指南》第9条将“其他地域的经营者对商品价格等竞争因素的变化做出反应的证据”作为界定相关地域市场的考虑因素之一。
经检索反垄断局公布的相关案例,直接通过该因素来界定相关地域市场的案例较为少见,通常是将该因素与下文所述的其他地域的经营者供应或销售相关商品的即时性和可行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再界定相关地域市场的范围。
我们理解,如果有与该因素相关的证据,则可以最直接、最具决定性地确定相关地域市场的范围。但实践中,经营者要收集到这方面的充分证据比较困难,很多经营者是通过搜集下文所述的其他因素来界定相关地域市场的范围。
2. 其他地域的经营者供应或销售相关商品的即时性和可行性
根据《指南》第9条,其他地域的经营者供应或销售相关商品的即时性和可行性是界定相关地域市场时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且反垄断执法实践中,也存在多个案例从该角度对相关地域市场进行界定,例如:
结语
科学合理地界定相关市场,对识别竞争者和潜在竞争者、判定经营者市场份额和市场集中度、认定经营者的市场地位、分析经营者的行为对市场竞争的影响等关键问题,具有重要的作用。
本文介绍了界定相关市场的一般方法,包括需求替代分析和供给替代分析,并结合过往典型案例,解读了反垄断执法机构在实践中如何运用该等方法来界定相关市场。在另一篇文章中,我们将进一步介绍,在经营者竞争的市场范围不够清晰或不易确定时,如何运用“假定垄断者测试”的方法来界定相关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