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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百问百答系列 | 公共数据篇(二)
2024年10月12日王铼 | 苏莉 | 赵璐 | 韦婉

引言

 

《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百问百答——公共数据篇(一)》中,我们就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基础内容、制度内容等进行了分析,本篇内容将聚焦公共数据开发利用,依据最新的政策文件、官方解读与实践通常做法,通过着重介绍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组织、监管、安全及流通等,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各类主体提供更多的参考建议。

 

三、组织篇

 

19. 目前我国的数据管理机构建设工作进展如何?

 

目前,我国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全国数据工作体系初步形成。我国已组建国家数据局,完成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应数据机构的组建工作,目前各地数据管理机构陆续到位,大部分省(区、市)配套建设了数据发展促进中心,省市两级已有111个地方组建了数据集团,进一步理顺数据管理、资源整合和开发利用的关系。部委层面,不少部门也在陆续调整优化数据管理工作的职能和力量。《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意见》指出,由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工作协调,统筹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国家数据局将密切工作联系,加快构建权责清晰、上下联动、紧密协作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体系。

 

20. 如何强化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组织领导?

 

《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意见》提出要坚持和加强党对数据工作的全面领导。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组织实施,结合实际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国家数据局加强工作统筹,动态掌握全国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重要情况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21. 如何强化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资金保障?

 

首先,《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意见》提出要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渠道,支持数据基础设施、资源汇聚治理、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提升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开发利用,以及安全防护的底座支撑能力。

 

其次,《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意见》提出鼓励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需求,统筹安排经费投入,用于数据产品和服务采购,这对激励数据资源开发、培育数据产业生态,也将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此外,《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意见》还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对相关数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共同构建合作共赢、协同创新、竞争有序的产业生态体系。

 

22.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统筹管理的组织工作应当如何进行?

 

《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意见》提出加强对授权运营工作的统筹管理,明确数据管理机构,探索将授权运营纳入“三重一大”决策范围,明确授权条件、运营模式、运营期限、退出机制和安全管理责任,结合实际采用整体授权、分领域授权、依场景授权等模式,授权符合条件的运营机构开展公共数据资源开发、产品经营和技术服务。数据管理机构要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指导监督运营机构依法依规经营。运营机构要落实授权要求,规范运营行为,面向市场公平提供服务,严禁未经授权超范围使用数据。加快形成权责清晰、部省协同的授权运营格局。

 

23. 如何理解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纳入“三重一大”决策范围?

 

《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意见》提出探索将授权运营纳入“三重一大”决策范围。“三重一大”,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这表明,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不仅仅是技术层面的问题,更是涉及国家数据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因此,将其纳入“三重一大”决策范围,是为了确保在授权运营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国家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

 

24. 如何在人才培育方面支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国家数据局将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加强相关学科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力度,推进合作培养体系,加快数字人才队伍建设。立足产业发展,培养数据领域的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打造高水平数据人才队伍。国家数据局还将推动数据工作能力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着力打造一支懂数据、重实践、谋创新的综合性干部队伍。地方层面也在积极培育数字化人才支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例如,深圳推行“数据交易合规师”专才计划,搭建“培训+考核+认证+评级”四位一体的人才建设体系,培养一批“懂数据、懂交易、懂合规、懂数据资产价值挖掘”的复合型合规人才。又如,重庆市注重引进高层次、高学历、高技能的紧缺人才,积极引导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开设数据治理相关专业,优化课程设置,并通过校企合作培养创新型、应用型、融合型人才。

 

四、监管篇

 

25. 如何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开展评价监督?

 

《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意见》提出,各地区各部门可结合实际探索开展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绩效考核,依法依规向审计机关开放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和开发利用情况。鼓励开展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成效评价和第三方评估,加强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营造良好氛围。

 

26. 从监管角度而言,如何鼓励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先试先行?

 

鼓励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先试先行,《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意见》提出,充分考虑数据领域未知变量,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鼓励和保护干部担当作为,营造鼓励创新、包容创新的干事创业氛围,支持在制度机制、依规授权、价格形成、收益分配等方面积极探索可行路径。充分认识数据规模利用的潜在风险,坚决防止以数谋私等“数据上的腐败”,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对失误错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维护公共数据安全。

 

27. 对于处理好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以及发展和安全的关系,从监管角度可以采取哪些举措?

 

《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意见》充分总结了部分地区及部门的做法,强调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以及发展和安全的关系,重点从资源管理、授权实施、运营监督三个方面作出了制度安排。

 

在资源管理方面,要求建立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制度,编制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开展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加快数据资源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目的就是提高数据质量,扩大资源供给。

 

在授权实施方面,要求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纳入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建立起规范的授权运营实施机制。主要是要明确授权条件、运营模式、退出机制等。同时,鼓励试点成立行业性、区域性运营机构,推动有条件的地区或者部门做到管运适度分离,并且要求保障授权运营各方的合法权益。

 

在运营监督方面,明确要厘清管理和运营的责任边界,对于数据资源的生产、加工使用、产品经营等全过程要进行监督和管理,同时也要求建立授权运营情况的披露机制,公开数据产品和服务能力清单,接受社会的监督,也强调了运营机构不得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

 

下一步,国家数据局将积极鼓励地方和部门落实《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意见》精神,在制度机制、规范授权、价格形成、收益分配等方面先试先行,共同探索实践路径,共同营造开发利用的良好生态。

 

五、安全篇

 

28. 如何从制度建设方面加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安全保障?

 

在强化制度建设方面,《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意见》明确,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授权运营工作的统筹管理,建立健全数据分级分类、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体系,开展公共数据授权利用的安全风险评估和业务规范性审查。数据管理机构要加强指导和管理。运营机构要切实履行数据安全的主体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特别是对于其中涉及个人信息的公共数据,要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进行脱敏和匿名化处理,避免侵犯个人的信息权益。

 

29. 如何从技术能力方面加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安全保障?

 

在提高技术能力方面,随着数据技术发展,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方式更加多元,也会伴生安全风险。《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意见》鼓励开发数据模型、数据核验、评价指数等形式的数据产品,实现“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既保障数据安全,也能有效保护个人信息。数据加密、可信流通、安全治理等技术创新和应用将被支持,催生出更加多元化的数据流通使用模式,更好兼顾数据利用的安全、成本和效率,有助于解决数据利用中的安全问题。

 

30. 如何从管理方面加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安全保障?

 

在强化全过程管理方面,要求加强公共数据资源的供给、加工处理、运营管理等各环节的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确保开发利用过程可管、可控、可追溯,特别是要提升数据汇聚关联风险识别和管控水平,切实保障数据安全。

 

国家数据局将始终坚持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和过程管理相结合,会同有关部门,将安全保障和权益保护贯穿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全过程,保障相关主体的各项权益,防范各类数据风险,不断增强企业和公众的获得感、安全感。

 

31. 如何保障敏感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安全性?

 

对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开放是导向,安全依规是前提。所以对那些潜在价值高,具有一定敏感性的数据,无法直接向社会开放,需要依托更加专业的力量,付出更多的治理和开发成本,形成数据产品和服务供社会各方调用。授权运营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的。

 

六、流通篇

 

32. 如何畅通公共数据获取路径?

 

实践中,各地的公共数据开放与共享基本依托于各地建立的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平台。但是以前很多企业和机构不知道有什么公共数据、数据在哪里、怎么获取数据。国家数据局将通过公示资源登记信息,公开产品和服务清单等改革措施,畅通公共数据获取渠道。

 

33.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可以开展哪些创新的激励举措?

 

《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意见》提出,在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按照管运适度分离的原则,在保障政务应用和公共服务的前提下,承担数据运营职责的事业单位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企改制,试点成立行业性、区域性运营机构,并按照国有资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符合要求的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研究制定支持运营机构发展的激励政策。

 

34. 未来我国公共数据资源还有哪些领域的应用场景值得探索?

 

《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意见》提出在市场需求大、数据资源多的行业和领域,拓展应用场景,鼓励经营主体利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产品、提供服务。并且,目前国家数据局正会同有关部门,在气象、交通、社保、自然资源等领域,深入谋划数据开发利用工作,一大批高质量公共数据将陆续供给出来,因此上述领域的应用场景可能值得进一步探索。总体而言,各个行业领域都亟需公共数据,整个数据要素市场都对公共数据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充满期待。

 

35. 如何加强数据服务能力建设,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意见》提出加强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数据利用方式向共享汇聚和应用服务能力并重的方向转变。推进多元数据融合应用,丰富数据产品和服务。研究制订数据基础设施标准规范,推动设施互联、能力互通,推动构建协同高效的国家公共数据服务能力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场内交易模式,统筹数据交易场所的规划布局,引导和规范数据交易场所健康发展。

 

结语

 

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在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意见》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我国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将以促进公共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为主线,优化公共数据资源配置,释放市场创新活力,这使得各地开展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有章可循。展望未来,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的具体流程与内容、国有企业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市场运行的路径、公共数据价格机制的形成和收益分配的完善、技术赋能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具体做法、数据跨境等问题仍有待探索与明晰,我们将在本系列后续篇章中进行讨论,期待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一步充分发挥数据要素放大、叠加、倍增效应,为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