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发展控股有限公司(3382.HK)("3382")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显创投资有限公司以港币109.61亿元的总价格向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港集团")收购其所持有的占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600717.SH)("600717")注册股本56.81%的股份(951,512,511股),该项目已于2010年2月4日成功完成交割。为支付本次收购的转让对价,3382向天津港集团支付现金对价,同时向天津港集团的香港全资子公司定向增发新股。本次收购完成后,天津港集团通过其香港全资子公司持有3382经扩大股本的53.5%股份并成为3382的控股股东;3382成为600717的控股股东。天津港集团成功实现了对天津港内在香港和上海两个交易所上市的两家上市公司的资产整合,3382成为了香港上市国有红筹企业并购国内A股企业控股权的第一人。该收购项目采用了一种崭新的收购方案,被业内人士称为另辟"红筹回归"之路的创新模式,具有极大的市场影响力。该收购项目亦推动了相关审批部门的相关文件的出台(如: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4号)。
刘劲容、李珺律师带领的环球团队在该收购项目中担任3382的中国法律顾问,为3382提供了从前期收购方案设计开始的全程法律服务。该收购项目涉及境内外两家上市公司的跨境换股、外国投资者对境内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反垄断申报、国有单位转让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及要约收购豁免申请等极其复杂的境内审批程序。在该收购项目中,美林证券、摩根士坦利和中信证券作为3382的财务顾问。
刘劲容、李珺律师带领的环球团队在该收购项目中担任3382的中国法律顾问,为3382提供了从前期收购方案设计开始的全程法律服务。该收购项目涉及境内外两家上市公司的跨境换股、外国投资者对境内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反垄断申报、国有单位转让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及要约收购豁免申请等极其复杂的境内审批程序。在该收购项目中,美林证券、摩根士坦利和中信证券作为3382的财务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