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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贸港海关新政对企业进出口业务的影响
2020年06月12日周和敏 | 张弛

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方案》)。2020年6月3日,为贯彻落实《方案》,海关总署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洋浦保税港区监管办法》(《办法》),支持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

 

《方案》与《办法》的相继出台吸引了海内外众多投资目光。本文将从海关政策出发,分析海南自贸港的海关政策突破点和亮点以及对企业进出口业务的影响。

 

一、货物贸易“零关税”政策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制度安排

 

现有的海关特殊监管区通常具备一系列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政策。然而,本次《方案》的“零关税”政策是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从未有过的海关税收制度安排,该政策为海南自贸港实现贸易自由最高水平、对标国际经贸规则最高标准开拓了道路。

 

海南自贸港在全岛封关之前,对于生产资料、原材料、交通工具和岛内居民的消费品这四类物品通过清单管理免进口关税。封关后,除了极少数在进口征税商品目录内的商品外,大多数产品都免征进口关税。海南自贸港“零关税”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制度主要由“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构成。

 

(一)“一线”放开

 

“一线”是指在海南自贸港与境外之间设立“一线”,“一线”放开指海南自贸港和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在满足安全准入准出监管的前提下,海关对绝大多数货物进出口进行极简管理。“一线”放开措施中,最大的海关政策亮点当属进出口负面清单与进口征税商品目录清单管理。

 

1、进出口负面清单——清单外货物自由进出

 

《方案》规定,自贸港将制定进出口货物负面清单,清单列明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清单外货物自由进出。

 

2、进口征税商品目录——目录外货物免进口税

 

《方案》规定,自贸港将制定进口征税商品目录,目录外货物免征进口关税。

 

两个清单目前尚未公布,根据近期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信息,全岛封关后,除了极少数产品会列入清单征税,其他都没有进口关税。

 

(二)“二线”管住

 

“二线”是指在海南自贸港与中国内地之间设立“二线”。“二线”管住指货物从海南自贸港进入内地,原则上按进口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照章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同时,加强围网管理,强化卡口作用。但在管住的同时,也给予自贸港进入内地的货物以海关监管便利与优惠措施。

 

相比于之前自贸区海关二线监管,海南自贸港“二线”管住最大亮点在于: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符合条件的货物经“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方案》规定,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者含进口料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超过30%(含)的货物,经“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三)岛内自由

 

岛内自由是指强化海南岛自贸港内企业主体责任,实行企业自律管理,海关对自贸港内企业实施低干预、高效能的精准监管。自贸港内企业可以依法开展中转、集拼、存储、加工、制造、交易、展示、研发、再制造、检测维修、分销和配送等业务。货物在海南自由港内不设存储期限,可自由选择存放地点,不要求区内企业单独设立海关账册,对于实施“零关税”的货物,海关免于实施常规监管。

 

二、海南自贸港海关新政对企业进出口业务的影响

 

海南自贸港的海关新政势必会给中国企业以及和中国有进出口往来的境外企业的进出口业务带来深远的影响。

 

(一)企业加工贸易业务将迎来新的机遇

 

中国传统海关监管政策下,企业的加工贸易业务管理和合规成本高,违法风险极高。中国海关对加工贸易企业实行帐册和核销管理,并要求企业帐册进出保持平衡。实践中企业为了帐册的平衡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即使这样,由于损耗率等原因,企业客观上也很难做到实时平衡。一旦不平衡,轻则补税,重则可能被行政处罚,乃至涉嫌走私犯罪。

 

海南自贸港的“一线”放开,区内自由,不要求区内企业单独设立海关账册,即免于对自贸港内企业实行帐册管理,这客观上可以解决前述加贸企业帐册管理面临的难题。同时,符合条件的加贸企业在内销时还可以享受免进口关税的待遇。这些无疑将为企业在华从事加工贸易业务带来新的机遇。当然,中国加工贸易业务一直存在业务中低端的缺陷,此次海南自贸区势必会对加工贸易业务类型有所选择,高端、环保型的加工贸易业务应会受到政策青睐。

 

(二)海南自贸港为跨国公司在海南岛设立全球或区域物流中心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一线”放开,区内自由,货物在自贸港内无存储期限和存放地点的限制,海南自贸港的海关新政为货物在中国境内集拼、存储、中转、分销、配送等物流相关业务要素提供了众多便利,这些便利非常契合跨国公司全球或区域物流中心的要求。

 

(三)海南自贸港增值超30%的货物的原产地规则将吸引更多的生产型企业在海南投资

 

新政规定,对于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者含进口料件在自港区加工增值超30%的货物,经“二线”进入内地即可免征进口关税。该制度设计是海南自贸港实行原产地规则的体现,即即使原材料采购自境外,只要在自贸港内加工增值达到30%,则该货物原产地发生改变,应认定为原产于中国海南,故在内销进口时免征进口关税。该新政可以为企业进口节约大量税费成本,特别是对于某些因贸易摩擦导致的高税负进口货物,新政对其意义重大。可以预见,海南自贸港的这一新政将吸引更多的生产型企业在海南岛投资。

 

尽管海关新政赋予了海南自贸港很多类似于“境内关外”的政策待遇,但海南自贸港进出口活动仍然受中国海关的监管,所以,在海南自贸港从事进出口相关业务的企业仍然要加强对进出口活动的合规管理,避免出现海关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