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一民律师主要从事中国国内及跨境的争议解决业务。争议事项主要涉及公司治理及股东权利、复杂商事交易、投资并购、清算和破产、平行诉讼等。在跨境争议解决方面,刘律师涉及的司法管辖区包括中国、美国各州、英国、阿联酋 (迪拜国际金融城 DIFC 和阿布扎比全球市场 ADGM)、沙特、卡塔尔、土耳其、埃及、以色列、哈萨克斯坦、东南亚各国、印度、新西兰、澳大利亚等。
刘律师的工作内容涉争议的预防、管控和解决。法律程序涉及诉讼、商事仲裁和商事调解、境外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或拒绝承认和执行,以及跨境破产和境外资产追回。刘律师的工作角色包括接受委托作为谈判代表、出庭律师、诉前中立专家,或接受选任作为仲裁机构的仲裁员、调解员及专家证人。
刘律师所涉及的行业包括保险、防务及安全、电力工程、建设工程、生物医药、材料研发及制造、互联网及物联网、私募基金、数字资产等。
刘律师从2002起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曾任职于日本森滨田松本法律事务所、美国美富律师事务所、美国Heller Ehrman 律师事务所,美国Nixon Peabody 律师事务所,英国高伟绅律师事务所等一流国际律师事务所,也作为埃森哲法务总监负责数据及资本项目。刘律师的委托人或参与案件的当事人包括国家电网、中国华腾工业、中国北方工业、中国大地保险、中国金茂集团、上海电气、字节跳动、精工国际、高盛及高盛高华、野村证券、景顺及景顺长城、软银、联想、埃森哲、雀巢、亚马逊、UPS、三菱重工、中智行等。
- 作为被告律师,在跨境诉讼中构建中国管辖的平行诉讼,使得外国诉讼程序中作为被告的当事人获得中国平行诉讼中的原告身份,并通过中国平行诉讼抵御外国原诉讼
- 作为被告律师,抗辩数字货币在中国法下是否可以作为特定情形下的给付对价问题
- 作为被告律师,抗辩建设工程纠纷仲裁中申请人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申请的财产保全超额而应当解除的问题
- 作为被告律师,与中东某国律师联合代理被告,抗辩国际贸易定制工程设备合同下中标通知书的效力及被告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 作为原告律师,代理中国买方,在缺乏书面合同的国际贸易中构建符合中国法院管辖的诉讼,并主动起诉外国卖方
- 作为原告律师,代理中国原告,向中东某国国际商事仲裁中心主张对方在国际贸易供货及安装合同下的违约责任(因缺乏足够的仲裁协议该案随后提交该国法院审理)
- 作为原告律师,代理外方投资人,向中国法院主张跨境投资交易失败后的中方的责任追偿问题(涉及刑事和解和民事诉讼及仲裁)
- 作为原告律师,代理合格投资者,向中国法院主张其在私募投资基金下投资者权益问题(涉及委托投资、管理人责任、托管人责任和仓单质押)
- 作为交易律师,代理融资方/工业智能硬件生产商,在股权融资后处理原股东权益问题及优化标的公司的治理结构
- 作为交易律师,代理中外企业设立数字科技公司合资企业
- 作为交易律师,代理公司就数字资产的构建提供从个人信息收集、到企业数据资产的处理和利用、及数据资产商业化后对外许可的全流程
- 作为律师,代理委托人(数据控制人)处理其与国外数据处理人、国外最终客户之间在数据泄露后的三方调解及和解
- 作为国际仲裁员,审理英国仲裁法下在新冠疫情下的英国旅行者向国际联程旅行机构索赔的问题
- 作为国际仲裁员,审理某印度公司(申请人)向某韩国公司(被申请人)在越南国际仲裁中心主张被申请人在国际贸易合同下的违约问题
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 公司法硕士
长江商学院 金融MBA首期班
清华大学法学院 法学士
律师资格
- 中国 执业律师
- 美国首都华盛顿特区 律师
- 美国纽约州 律师
- 哈萨克斯坦国际商事法庭(AIFC) 出庭律师
- 迪拜国际金融城法院系统(DIFC)出庭律师
- 新加坡高等法院国际商事法庭 (SICC) 出庭律师
争议解决资质
- 英国皇家御准仲裁员学会 Fellow (FCIArb)
- 英国Prime Dispute 仲裁和调解机构 Fellow (FPD)
- 新西兰国际仲裁员和调解员学会 Fellow (FAMINZ) (2019~2021)
- 马来西亚国际仲裁员协会 Fellow (FMIArb)
- 印度KFCRI国际争议解决机构Fellow (FAP-KFCRI)
- 香港仲裁司学会 Fellow (FHKIArb)
- 沙特国际商事仲裁委员会(SCCA): 国际仲裁员、国际调解员
- 英国Prime Dispute仲裁和调解机构: 国际仲裁员、国际调解员、商事谈判专家
争议解决机构任职
- 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深圳前海合作区法院:特邀商事调解员
- 英国Prime Dispute:国际仲裁员、国际调解员、商事谈判专家
- 沙特国际商事仲裁委员会:国际仲裁员、国际调解员
- 马尔代夫国际仲裁委员会:首选国际仲裁员
- 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国际仲裁中心:国际仲裁员
- Benchmark Litigation - Litigation Star 诉讼之星
- Chambers & Partners - 仲裁推荐律师
- The Legal 500 - 诉讼/房地产与基础建设/保险/数据保护/私人财富管理
- ALB - 十五佳中国诉讼律师
- LEGALBAND - 十五佳中国仲裁律师
- 英国 Lexology 评选“客户选择2021年度 中国/数据隐私及保护”(Client Choice 2021 / Data Privacy and Protection / China)
- Chambers & Partners – Expert Focus - 中国诉讼专栏撰稿人
社会公益
- 英国皇家御准仲裁员学会 东亚委员会 执委会委员(2021-2023)
- 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银行委员会贸易数字化工作组 专家组成员
- 第十八届“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Willem C. Vis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全球赛前赛及中国国家赛):仲裁员
- 第二届“贸仲杯国际投资仲裁赛”( 第十三届法兰克福投资仲裁模拟法庭中国国家赛):首席仲裁员
- 2021 FDI Moot Shenzhen 深圳杯国际投资仲裁模拟仲裁:仲裁员
- 上海纽约大学,校外导师
会员资格
- 美国联邦律师协会
- 华盛顿特区律师协会
- 纽约州律师协会
- 纽约市律师协会,亚洲专业委员会
- 上海市律师协会,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
- 国际隐私保护专业协会
- 美国纽约大学校友会
- 作为英国Lexology 法律网站的特约专栏作者,刘一民律师就中国诉讼问题的英文评论(Commentary on China Litigation)见于该链接。
- Tim Yimin Liu, Does a Right to a Physical Hearing Exit in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 China Report, ICCA, March 2021, 《国际仲裁中是否存在线下庭审的权利 – 2020线上庭审全球研究项目之中国国别报告》,商事仲裁国际理事会,2021年3月
- Tim Yimin Liu, Your BPO Supplier is About to Working from Home – Mediation in BPO Disputes Adaptive to post COVID-19 Era (《商业流程外包商也开始在家工作 – 新冠疫情中商业流程外包合同的争议调解》), Page 26-29, The ACICA Review, June 2020
- Tim Yimin Liu, 《新冠疫情对于油气行业或提或付合同影响几何?》, 2020
- Tim Yimin Liu, 《美国关税及出口管制制度对中国的影响》, 2019
- Tim Yimin Liu, 《无人机不是你想飞就能飞》,2019
- Tim Yimin Liu, 《中美关系再出发—了解美国财政部下设的外国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9
- Tim Yimin Liu, 《数据:一种资产而不仅是合规》, 2018
- Member of Clifford Chance Investment Funds team, The Internationalization of the RMB: Boosting the Prosperity of Hong Kong’s RMB Market (《人民币的国际化:促进香港的人民币市场》), October 2010
- Member of Clifford Chance Investment Funds team, China for Hedge Fund Managers - A Regulatory and Tax Update (《对冲基金管理人在中国的监管环境和税务责任》), August 2010
- Member of Tsinghua Law School research assistant team for the World Bank, Developing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国机构投资者的发展》), the World Bank 2003 Country Report, 2003 (世界银行2003年国别报告)